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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24-04-29 02:00  

“项目实践”是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3+1 ”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学生对实际的软件工程过程理解和培养其工作能力的实践阶段,是学生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重要途径。在总结以往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实践工作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做好该项工作,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务办、学工办起草,经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本科生的项目实践工作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实习(实训)大纲要求,拟订实习(实训)进度计划,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教学实习(实训)进行中,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学生 指导和管理,主动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和融洽的协作关系。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实训)总结以及结帐工作。

3.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并填写《新疆大学实习(实训)教学指导记录》(见附件)。

二、对学生的要求

必须服从带队教师,按照实习(实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学生要严格遵守纪律,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实训)单位指导人员。 学生完成全部实习(实训)任务和环节,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实习(实训)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实训)成绩。

三、实习派出

实习分为校内助岗助研、校内助教、集中实习、自主实习四种类型。所有实习生在确定实习内容后,需填写《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生实习登记表》(附件 2)《实 习安全承诺协议书》(附件8)交至班主任处,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统一备案。

1.集中实习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搭建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的平台;企业与学生在平等自愿、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校企双方进行双向管理。

2. 自主实习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正规IT企业、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参加实习;

(2)在国内知名IT培训机构参加专业培训。

2.1 参加正规 IT 企业、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参加实习的学生;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通过审核备案流程后,方可同意实习:

①公司执照(复印件一份,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审核)

②公司简介(一份,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备案)

③与单位签署《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生实习三方协议》(附件 1),一式三份(需 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④提交提供企业开具的实习接受函(offer)(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名称、单位 地址、本人从事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单位盖章或单位相关负责 人签字有效);

⑤实习计划(列出实习期间的主要内容)。

2.2 参加培训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①培训机构执照(复印件一份,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审核)

②培训机构简介(一份,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备案)

③培训合同复印件(需要注明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培训期限、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④培训结业报告。

3. 校内助岗、助研、助教的学生,将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由负责教师打考勤(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在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卡签到,下午 19:00 离岗),因事、病不能参加签到的同学,需要提前请假说明;不得擅自离岗,出现三次擅自离岗情况,取消助岗、助教、助研资格;

(2)助岗、助研学生的管理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室负责,助教学生的管理由专业教师负责;必须完成分配的工作量;严格管理;

(3)评定成绩时,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根据考勤、工作表现、实习月报等因素综合评定实习成绩(需要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章后,成绩方可有效)。

四、实习过程管理

1、思政教育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彰显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价值理念,根据新疆大学有关“课程思政 ”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结合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制定院级实习(实训)思政教育实施方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按照课程思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根据实习(实训)目标开展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实现实习(实训)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的“大思政 ”目标。

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组织的思政学习,思政学习作为实习(实训)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不按照要求 参加思政学习的学生,在相关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

2、建立实习月报制度

(1)所有学生每月第四周的周五之前向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递交一份工作总结,即《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生实习月报》(附件3)内容要细化到每周的具体工作,

(2)实习时间为9月至第二年5月,需要提交8份月报;实习期间,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进行2次中期检查,每学期各一次,检查学生实习及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需提交《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中期检查表》(附件4);

(3)学生实习结束前,上交《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生实习结束报告》(附件 5),字数不低于1000 字。

以上材料必须数量齐全,内容详实,且有实习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盖章,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影响学生的实习成绩,不能取得实习学分,影响按期毕业。

3、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1)针对集中实习同学的日常管理机制:

①实习伊始,分别建立实习同学工作群,此工作群包括实习的同学,校企双方项目负责人,任何反馈及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发布在群里,可以让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时了解到学生的实习情况(每个实习企业建立一个);

②学生实习期间,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置实习巡查员(由企业人资负责人、班主任、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和信息员(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等优秀学生代表)。

i 针对本地实习的学生管理

每月定期进入各企业项目组进行回访,通过与企业沟通、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进入项目组后遇到的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做好实践跟踪及信息反馈工作;形成回访记录。

ii 针对外地实习的学生管理

要求学生通过手机相关即时通讯软件(如:QQ 、微信等)及时联络,便于校方能实时掌握学生动态;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组织积极性,通过民主评议选拔项目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同学,每日向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报当日项目实践情况(矿工、迟到、 病假等情况及时发布在工作群中);每个季度,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实地对学生实践情况进行回访,形成回访记录。

(2)针对自主实习同学日常管理机制:

每月由班主任负责电话抽查自主实习学生情况,了解实习情况,做好电话回访记录。

4、建立保险制度

从保障学生安全的角度出发,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做好事前预案,为学生集中购买意外保险(时限一年)。

5、疫情防控

在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所在地及居住地 的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保持安全距离,实事求是地 上报行动轨迹,确保“零疫情 ”“零风险 ”“零舆情 ”。

五、实习成绩计算办法

1.分散实习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所有实习材料将存档保存,作为学生获得实习学分的依据。毕业实习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最终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总实习不满8个月及成绩未满60分的学生,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没有实习学分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

序号

提交材料

实习材料明细

分数

份数

合计

1

备案材料

10

1

10



2



过程材料

8

8



90

中期检查表

8

2

实习结束报告

10

1

2.集中实习成绩计算办法

为鼓励学生优先选择集中实习方式,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集中实习学生的实习学分进行单独核算。原则上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在所有备案材料、过程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实习学分以不低于80分计算。

3.填写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毕业实习评分表(见下页)

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毕业实习评分表》是全面反映学生实习情况的总结性文件之一,共包含六个维度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学生在实习完成后,由企业实习导师打分、填写评语,签字盖章后提交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学生年级、班级


企业导师姓名


实习企业名称


企业导师电话


     

评分标

A、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 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10 分)

实习过程中能够自主学习,适应发展,了解拓展 知识和能力的途径(10 分)

9 分及以上:非常符合; 8.0—8.9 分:比较符合; 7.0—7.9 分:一般;

6.0—6.9 分:比较欠缺;

5.9 分及以下:很欠缺。


B 、理解并掌握复杂软件工程项目管理原理与 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具 有一定的软件项目管理能力。(10 分)

实习过程中能够根据复杂软件工程项目特征选 择恰当的项目管理方法和经济决策方法(10 分)




C 、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软件项目团队中承 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 15 分)



实习过程中能够主动与团队成员沟通、合作、开 展工作(15 分)

13 分及以上:非常符合; 11.0—12.9 比较符 合;

9.0—10.9 分:一般;

7.0—8.9 分:比较欠缺;

6.9 分及以下:很欠缺。


D 、能够在软件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 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严格遵守纪律,实 习态度好。(20 分)

实习过程中能够遵守软件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 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考勤和工 作纪律,谦虚好学。 (20 分)



17 分及以上:非常符合; 14.0—16.9 比较符 合;

11.0—13.9 分:一般;

8.0—10.9 分:比较欠缺;

7.9 分及以下:很欠缺。


E 、能够就复杂软件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 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 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 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 进行沟通和交流。(20 分)

实习过程中能够运用恰当工具阐述工作成果,与  业界同行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5分)


实习过程中实际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工作,能按计 划独立地工作,完成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 习(实训)内容进行全面总结。(15 分)


F 、能够正确而熟练地运用基础理论分析某些 实际问题,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软件工程 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 的影响。(25 分)

能够正确而熟练地运用基础理论分析某些实际 问题,实习过程中能够积极学习国内外行业标 准、规范和技术发展趋势(15 分)

21 分及以上:非常符合; 17.0—20.9 比较符 合;

13.0—16.9 分:一般;

9.0—12.9 分:比较欠缺;

8.9 分及以下:很欠缺。


实习过程中能够学习和遵守软件工程及相关行 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10 分)

总成绩

A+B+C+D+E+F=

总体评价


实习评语(企业导师填写):



企业导师签字:

企业盖章:

       









4.其它

(1) 对于集中实习和校内助岗、助教的学生,基础分为考勤分(以考勤表为依据),迟到、早退累计 3 次,扣 2 分;无故旷到一次,扣 2 分;

(2) 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提交实习登记表、安全承诺书、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接收函(offer)、单位资质、简介,资料完整,方可获得基础分。

(3) 毕业实习由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最终考核。实习成绩未满 60 分的学生,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没有实习学分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

奖惩措施

1、集中实习生的奖惩措施。

(1)对于违反实习规定的学生,公司提交给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调查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警告、记过等处分。

(2)无故旷工的实习生按一天8课时计算,依照《新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办法》中的考勤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集中实习满8个月的实习生,将按照《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集中实习补助管理办法》获得绩效奖励。

(4)实习结束后,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评选“优秀实习生”(3%)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评优评奖资格

2、校内助岗助研、校内助教实习生的奖惩措施

(1)无故旷到者,按1天8节课时旷课处理。依照《新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办法》中的考勤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2)实习结束后,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评选“优秀实习生”(3%)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评优评奖资格。

3、自主实习生的奖惩措施

(1)在不符合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定的单位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将不予以认定。

(2)实习总成绩为90分以上,且与规模以上IT企业、国有企业等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将优先作推荐评优评奖资格。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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