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软件工程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大学)建设,规范示范中心管理,根据《新疆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聘任办法》,学院将在校内公开招聘示范中心主任,示范中心主任将在学校和软件工程学院领导下负责示范中心的全面工作。
一、任职条件
(1)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
(2)专业所在领域高水平学者,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示范中心主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师德师风良好,身心健康,认同学校和软件学院人才培养理念与目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申请和遴选程序
(1)示范中心主任由学院在校内公开招聘和聘任,任期5年。
(2)符合任职条件并有意愿应聘人员填写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并于3月13日前上报软件学院综合办。
(3)软件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进行集体评议。
(4)经软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向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提名示范中心主任候选人。
(5)学院提名经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报党委组织(人事)部,由党委组织(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提请大学党委批准。
(6)示范中心主任建议人选经大学党委同意后,由学校出具聘任文件。
新疆大学软件学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