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教字〔2019〕21号
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固定自习教室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满足学生的自习需要,更加合理、高效地利用教学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使用固定教室上自习。因上学期是先排课后安排的自习教室,所以有些教室在业余时间安排了公选课而无法作为自习教室使用,现本学期根据教学安排和学院的实际需要对部分自习教室做了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教室开放时间
全校所有的一般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在教学楼规定的时间内开放。所有教室在正常教学活动和安排的临时活动外,均可作为自习教室使用。
二、自习教室使用对象
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按照行政班级使用固定教室上自习,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可使用非固定教室(附件中标注“学院自用”的除外)上自习。具体教室分配安排见附件。
三、自习教室调整原则
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使用的固定自习教室每学年根据教学安排情况公布一次,学年内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业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和临时活动。
四、自习教室使用与管理
1.为了保证所有教室的正常教学使用,自习的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和锁门,不得在教室内占座位和存放个人书籍等物品,避免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运行。
2.所有学生在自习时应保持教室的安静有序和卫生整洁。
3.所有学生应爱护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乱写、乱刻、乱贴。严禁损坏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
4.凡因调课或其他各类临时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须填写《新疆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未经院(部)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擅自占用教室安排非教学活动,或擅自使用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5.如有大型活动或统一的考试等需要封楼或使用教室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教室是学校的公共资源,供全校学生共同使用,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新疆大学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自习教室分配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