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通知,我校开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简称新标准)进行测试,请各院部组织相关教师及所有学生认真学习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新大教字【2007】67号)内容,指定专人组织学生进行测试。本次体质健康测试对象为2016级、2017级(四年体质测试成绩中任何一年不得<50分者或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