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劳务派遣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科研助理。
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承担项目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预处理;
2.参与项目相关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及实验环境搭建等工作;
3.协助撰写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文档材料;
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经费日常管理,负责报销单据的整理与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
5.完成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科研辅助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科研助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法定工作年龄;
5.计算机或软件工程专业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周一)至2026年10月31日(周六)。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命名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kzwang@xju.edu.cn。
(三)报名材料:1.《2026年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主要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视情况结合试讲或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名额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开展政治审查,核实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编制外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期1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项目需要可续聘。
七、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院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991-4558654】。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及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按《新疆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与咨询
(一)本公告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的信息均在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发布。
(二)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13199827270。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疆大学软件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
新疆大学软件学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