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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软件学院转专业(转入)实施细则
2022-11-29 12:03  

附件3:

新疆大学软件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指导要求: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年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田生伟、钱育蓉、艾可拜尔·阿不力米提、张琳琳、王新辉、张文东、倪兆亮、陈文英。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学院

拟接收专业

专业年级

班级性质

拟接收人数

备注

1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2022

普通班

10

 

2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俄语言特色)

2022

普通班

2

 

三、选拔条件(选拔条件符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纪守法;

2、学生转入软件工程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培养,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经转入院(部)和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对应认定,其它已取得课程学分列入任选课学分;转入专业已开设而未修读的课程,需补修。

三、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2022年12月10日   16:00

2、考核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240 287 070)

3、学生提供材料目录:身份证、一卡通

4、联系人: 陈文英              联系电话:136999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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